诺维信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收集项目

审批
天津-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08

项目名称 ****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收集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开发区**路150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900.7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Anders Boelsgaard Lund
联系人 刘伯洋 联系电话 135****1786
项目投资(万元) 75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验室(位号:TB5),始建于1997年,****公司样品检测的工作。****实验室进行装修和涉及排放VOC的排气筒的治理。 依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管理要求,在该实验室的涉及VOC排放的通风风机(TB5 07J P01)后端管道上,加装VOC治理设施(柱状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于排风中的VOC进行收集,并新增一个排气筒,达标排放到大气(符合有组织排放要求)。 ****实验室(FSW实验室),为了提高VOC设施的治理效率,我司将同时对活性炭进行替换,采用填充柱状颗粒活性炭的方法,进行对排气中的VOC进行吸附,达标后通过DA046排气筒合规排放大气。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实验室(位号:TB5)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VOC,并经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承诺:**** Anders Boelsgaard Lund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Anders Boelsgaard Lund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