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西****公司、****名店
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市
债权总额:17339.81万元(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 编号 |
借款人名称 |
债权本金(万元) |
债权利息、罚息等(万元) |
债权合计金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抵押物情况 |
| 1 |
**西****公司 |
6985.41 |
8757.42 |
15742.83 |
抵押+保证 |
单如杨、****四****公司、**新润天和****公司、新****公司 |
**市市区飞鸿里一**东路1幢304号一531号房产(在建工程)共计25392.17平方米 |
| 2 |
****名店 |
599 |
997.98 |
1596.98 |
抵押+保证 |
赵文革、万成容、赵建军、赵桂芳 |
****广场-团结东街5幢198号、5幢147-166号、5幢186-194、195号、167号-176号、5幢135号-144号、5幢177号-185号、5幢196号,面积共计2718.12㎡商业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
| 合计 |
7584.41 |
9755.4 |
17339.81 |
一、**西****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分公司持有**西****公司债权本金6985.41万元,利息(罚息)及费用共计8757.42万元,债权总额15742.8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西****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单如杨,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33815G。企业地址位于****市**区铁金街118号(王家沟**北方钢铁国际物流园H5-3-4号),经营范围:易燃液体:煤焦油、石脑油的批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棉花、粮食、饲料、金属材料、建材、钢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百货、初级农产品、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兰炭、焦炭、石油制品、煤炭、燃料油的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防伪,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西****公司目前工商注册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担保措施
1、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市区飞鸿里一**东路1幢304号一531号房产(在建工程)共计25392.17平方米,位于**融昌大厦10-28层。
2、保证担保
单如杨、****四****公司、**新润天和****公司、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执行。
二、****名店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分****商贸名店债权本金599.00万元,利息(罚息)及费用共计997.98万元,债权总额1596.98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名店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经营者为赵文革,经营场所位于******广场团结东街5幢174号,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服装,鞋,箱包,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化妆品零售。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态为注销。
(三)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1、抵押担保
赵文革、万成容拥有的****广场-团结东街5幢198号、5幢147-166号、5幢186-194、195号面积为1474.43 ㎡商业房产及对应面积为486.4㎡的土地使用权;赵建军、赵桂芳名下****广场-团结东街5幢167号-176号、5幢135号-144号、5幢177号-185号面积为1243.69㎡商业房产及对应面积为410.19㎡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保证担保
赵文革、万成容、赵建军、赵桂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执行。
三、资产亮点及发展前景
2户债权均已执行,后期处置具有便利性。抵****中心繁华商业区,****政府,周围交通便利,有公园、**商场、****中心等大型商超群楼,客流较多,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融昌大厦商业房产为准现房,抵押物集中,方便整体运营,后期仅需装修后便将成为一座集休闲、购物、娱乐、餐饮、办公、酒店等****广场。
四、交易对象及条件
(一)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五、公告有效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六、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七、其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八、联系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赵先生 电话:0991-****170、0991-****209
地址:**市**区人民路280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付经理,099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