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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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信息时间:2026-06-08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一)申请人提问:

问题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本身并不以水工隧洞为核心施工内容,该业绩门槛可能存在与项目实际需求关联性不大,建议将该项业绩范围****水厂关联的等同类业绩。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提问: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35页,项目负责人评分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请问市政类相关专业职称是否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答:依据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问题二:投标制作软件中无“十一、其他材料”章节上传端口,该章节材料如何处理为宜,请明确。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问题三:因“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法在**省一体化平台备案,拟派的水安C类人员可否不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信息备案登记截图。

答:可以,文件已做修改。

(三)申请人提问:

提问1: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资格预审文件P59页“6-3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备注:1.投标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g.****.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须在本表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资格预审文件 P16 页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2、说明:(1)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有关时间和证明材料的表述与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不一致的,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的要求为准。请明确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是否需要在省一体化平台进行人员登记,若需要登记因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C)平台不予录入该如何处理。

答复: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需要在省一体化平台进行人员登记。

提问2:资格预审文件 P30 页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1人。请明确职称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是否符合市政公用工程类职称要求。

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提问3:资格预审文件 P35 页项目负责人(10.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请明确职称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是否符合市政公用工程类职称要求。

答复:参照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提问4:资格预审文件P33页企业市政施工业绩(25.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25分。请明确①提供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包含给水或排水)是否符合加分要求。②提供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7800****水厂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市政施工业绩是否符合加分要求。标书代写

答复:①不符合,市政给****水厂新(改)建、污水厂新(改)建、泵房及供水管网、排水(雨水、污水)管网等任一内容为主的项目,以整体项目的合同金额计算;②符合。

(四)申请人提问:

提问1:水利水电资质的施工单位,也要在**省监管一体化平台备案吗还是在**省水利监管平台也可以。

答复:水利水电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在**省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资格预审文件已做修改。

(五)申请人提问:

提问1:资格审查文件要求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勾选本项目时只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未标明是否为二期工程,项目代码与本项目一致,请问是否勾选系统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生成《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答复:可以。

提问2: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有“7-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部分,在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中并无关于申请人流动资金的要求,请问此处是否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在格式空白处划“/”即可

答复:可以。

提问3: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分包意****政府采购工程)部分,如我单位中标后选择不分包,本协议书是否在格式空白处划“/”即可

答复:可以。

提问4: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我单位不属于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此声明函中是否在格式空白处划“/”即可

答复:可以。

(六)申请人提问:

提问1:隧洞长度是否可以为同一合同范围内多条隧洞或多个隧洞区段累计计算。

答复:不能累计计算,需满足同一合同范围内单条隧洞长度大于2.5KM。

提问2: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未直接载明隧洞长度,但业主证明、设计文件、主管部门证明、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或结算资料能够证明隧洞长度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提问3:市政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输排水工程中包含的输排水隧洞、污水隧洞、排水隧洞、暗涵或地下输排水通道,是否可以认定为类似隧洞工程内容。

答复: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水利水电工程中的隧洞工程为准。

提问4: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是否需同时满足给水及排水工程内容,在某项目内包含的给排水工程内容是以整项目的合同额计算还是需单独证明给排水工程内容占有金额比例。

答复:市政给****水厂新(改)建、污水厂新(改)建、泵房及供水管网、排水(雨水、污水)管网等任一内容为主的项目,以整体项目的合同金额计算;

(七)申请人提问:

提问1: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而根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和****建设厅于《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文件要求,对建筑企业和人员实行信息登记。在**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的建筑企业(含外省进鄂建筑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登记企业息和人员信息后方可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本项目包含有水利工程,而水利、交通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现场管理人员证照应遵循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从业规定。本条是否可以修改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中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截图”

答复: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在**省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招标文件已做修改。

(八)申请人提问:

提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要求的企业市政施工业绩条件需要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司提供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有给排水工程的业绩或者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有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市政给****水厂新(改)建、污水厂新(改)建、泵房及供水管网、排水(雨水、污水)管网等任一内容为主的项目,以整体项目的合同金额计算;

提问2:因本次资格预审没有图纸清单等相关信息,无法列出具体用于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请问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6-8 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能否不提供,6-8 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内是否可以不提供内容。

答复:可以不提供。

提问3:该预审文件没有要求申请人提供用于该项目流动资金要求,请问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7-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是否可以不填写相关内容,7-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复:可以不提供。

(九)申请人提问:

提问1:污水处理厂项目本身并不以水工隧洞为核心施工内容,该业绩门槛可能存在与项目实际需求关联性不足、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的问题。为保证评分条件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施工专业特点及市场竞争充分匹配,建议将该项业绩范围****水厂关联的等同类业绩。

答复: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提问2:水利类的施工单位,一般备案地点为**省水利监管平台,现要求联合体的所有成员要在**省监管一体化平台备案,水利资质在该平台无明确指向性路径,需明确详细水利资质单位备案端口。

答复: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在**省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招标文件已做修改。

二、招标人澄清修改内容

1、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中“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修改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中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在**省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内容为准,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0-3号

联 系 人:朱赢鹏

联系电话:0717-****690

联系地址: **省**市**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0-3号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黄鹏

联系电话:186****5816

联系地址:**市**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4-7楼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方式:071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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