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车间等屋面防水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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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车间等屋面防水项目

采购公告

现对“冲压车间等屋面防水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冲压车间等屋面防水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政府部门、“信用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2)报价文件中须按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交货地点:******工厂冲压车间厂房(**市**县建设南路111号);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供应商(中选方,乙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与乙方(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甲方预验收合格,预付款转为预验收款,预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8%的款项;甲方预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70%的有效发票及合同总价3%的质保保函(保函时间应覆盖本项目质保期,以保证质保验收、质保索赔所需的合理时间);如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发票及质保保函,预验收款支付时间向后顺延;

3、2030年、2031年维保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次月,分别支付当期的维保进度款。维保进度款为合同总额的1%;

4、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进行质保验收,若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质量缺陷、未能按时履行维修义务等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且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索赔。

5、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付款方式:6个月承兑汇票。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8.1.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评标时信用中国(https://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8.1.1.2施工资质要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8.1.1.3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平台备案网页截图。
8.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具有1个类似本次采购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25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1)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1)供应商应是****公司或分支机构承****公司业绩);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并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第一章8.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第一章8.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结算单金额不低于第一章8.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注:1.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委员会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核查的,供应商有提供对应业绩发票原件的义务。中选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2.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标书代写

8.1.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具备有效的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中选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与前述对应)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1)近3年即2023年-2025年(或2022年-2024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 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最近1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供应商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8.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单一项目中与同标段其他供应商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4****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5)未按要求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8.1.6其他要求: 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的供应商不得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
*8.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
8.5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8日23时00分至2026年6月16日17时00分 (**时间)。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十一.质疑截止时间:2026年6月14日18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二. 答疑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8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四.询比评审时间:2026年6月17日14时30分(**时间)

十五.报价方式:**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无效,不参加评审。标书代写

十六.评审地点:**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十七.业主单位:****

联系人一:何民昌

电 话:135****1192

邮 箱:hmc@zznissan.****.cn

联系人二:吴少奎

电 话:134****1453

邮 箱:wushaokui@zznissan.****.cn

十八.业主单位采购监督机构:

联系人:李卉

电 话:136****0021

邮 箱:cgjdgl@zznissan.****.cn

十九.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分包。

二十.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二十一.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二十二.本项目为全线上方式评审,具体以线上平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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