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9
报名开始时间:2026-06-09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23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西校区1-14号学生公寓一层的浴室及外场配套设施用地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23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市**市荆邑南路99号 | |||
| 房产证号 | 苏(2019)**不动产权第****368号 | 土地证号 | 苏(2019)**不动产权第****368号 | |
| 房屋面积(㎡) | 197833.58 | 土地面积(㎡) | 310183.8 | |
| 招租面积(㎡) | 2121.0 | |||
| 房屋用途 | 教育医疗、卫生科研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集中浴室运营服务 | |||
| 招租底价 | 15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0 | |
| 招租期限 (年) |
5 | |||
| 特别事项 | 1、本项目为****西校区1-14号学生公寓一层的浴室及外场配套设施用地出租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热源系统设备配置及安装、热源基站场地施工、浴室室内装修、防水施工、室内外管线、强弱电线路建设、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原浴室设施设备拆除等费用,并承担运营期间设备和管线的维修、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及费用。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1-14号学生公寓。本项目拟设7个集中热源站点,根据7个集中热源站点(现场踏勘阶段,由招租方指定区域)合理配置空气源主机、加热循环泵、供水泵、水箱等设备,由承租人全资投资所有设施设备。 3、工期:接招租方开工令后4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改造,并于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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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的服务人数不低于5000人的高校同类项目业绩,业绩以空气源热泵为主要热源,宿舍集中浴室或楼层浴室或进每个房间洗浴形式之一(不包括建设在公寓外的独立大公共浴室),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50万元保证金,其中35万作为项目建设施工保证金,于项目竣工完成验收后无息返还;剩余1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于租赁服务期满后,如无质量、服务投诉、未尽事宜和索赔等,该款项无息返还。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5、热水收费不得超过40元/吨。 6、承租人须承诺室内装修改造(不含拆除)投入资金不少于120万元。 7、承租人在未获得招租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本项目所投入的设备等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期满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否则,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8、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9、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 本次招租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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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挂牌期5 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占比:价格40%、企业实力30 %,运营方案30%)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企业或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出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5)《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6)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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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0510-****0032 | |
| 电 话 | 严经理 | 电 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