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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供水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镇供水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45019.8m2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6-09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0878-****952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舒兴华 |
| 办公电话: |
138****248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苏老师 |
| 经办人: |
金工 |
| 办公电话: |
183****0825 |
移动电话: |
183****0825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城镇供水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30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84.0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为**县城镇供水资产转让项目期初改造工程,(1****水厂****水厂的絮凝沉淀池、滤池、出回水管、加药设备、计量设备进行更新置换。(2****水厂改造:对厂区的工作间、控制室、监控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3)对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4)增设智慧水务一体化管理系统,涵盖整个县城供水中水源地取水、水厂制水、管网输水、加压送水、用户用水等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远程监控和智能联动控制,优化生产调度,保障高效供水,促进节能降耗,降低产销差。 2.招标范围: 完成**县城镇供水一体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有关报建手续、审批手续以及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各项施工任务(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工程保险办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水厂地址:****村委会**屯;**水厂地址:**村外大屯;**水厂地址:****社区蔡家庄。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3.招标文件获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提供)。(2)施工单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应附相关资料)。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在建项目,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后如发现有在建项目,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3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等重大违约记录;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及投标人承诺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2其他要求: (1)限制投标的具体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且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标书代写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30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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