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巩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攻坚目标
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针,全面巩固整治成效,梳理短板问题,持续巩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实现秋冬季同比改善。
二、攻坚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攻坚措施
****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加油站进行建档排查,9月底前再次集中开展一轮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完成辖****加油站执法抽测。按照全覆盖原则,对前****加油站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督促活性炭足量填充按期更换。对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废气企业进行全面建档排查,逐一核实活性炭填充量及更换周期,对填充量不足、更换不及时的限期完成整改。
(三)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加大低(无)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源头替代比例,鼓励引导企业创建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豁免企业,9月底之前至少完成1家企业申报。
(四)强化锅炉炉窑排放监管。加强对锅炉、炉窑在线监控数据的日常分析监管,对频繁小时超标企业督促限期完成整改。10月底之前完成暖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检查检修,确保设施稳定有效。
(五)加强移动源监管。在交通主干道、****园区开展车辆尾气排放日常执法检查,全年完成600辆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45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抽检,依法查处“冒黑烟”等尾气超标排放等行为,对超标油品同步开展油品溯源。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高质量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逐一核实企业生产线、设备数量和减排措施的制定情况,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更新完善秋冬季协同供暖企业统计表、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用车大户清单、货车白名单、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豁免备案表等清单。****环境局**分局)
(七)更新完善工业源豁免企业备案表。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严格控制数量,纳入保障。原则上,对于重点行业内的保障类企业,应达到B级及以上或引领性指标水平。保障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生产经营。保障类企业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审核把关、报送程序、监督管理等要求,严格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八)深挖重点企业减排空间。对照重点企业清单,逐一进行现场调研,核实企业主要产污设施及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等信息,摸清企业减排空间,与企业协商确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控制值。鼓励企业使用更高效的治理设施,对符合上级资金支持方向的,积极协助企业申报。
(九)做好非正常工况管控。引导石化、有机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在9-10月期间安排全厂整体停产、停工检修、防腐喷涂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
(十)研究加油鼓励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加油站科学合理安排卸油时间(每日晚6时至次日上午8时),引导市民、车主夜间错峰加油。
(十一)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管控。严控烟花爆竹销售总量,12****政府“烟花爆竹批发量、常设零售点数原则上减少50%,探索不再设置临时销售点”任务要求。对未经许可违规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查严惩。
(十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管控。严厉查处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持续开展日常宣传教育,营造禁燃禁放氛围。在元旦、小年、春节、元宵节、二月二、财神节等重点时段加大执法力度,对禁放区内违规燃放行为及时查处曝光,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防止形成破窗效。
(十三)加强散煤污染治理。供暖期前,****中专项检查,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禁售禁烧。强化清洁取暖运行管理,落实好补贴政策,持续巩固改造成果。供暖期间实施常态化巡查,严禁劣质散煤在我市销售使用。
(十四)加强精细化管控扬尘。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常态化精细管控,切实降低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机扫、洒水、冲洗等**道路保洁标准,组织对重点区域道路及人行道进行高压冲洗,减少积尘量。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