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家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宿环建函﹝2026﹞21号

审批
安徽-宿州-砀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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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宿环建函﹝2026﹞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1321MA8QCJ5JXU
法定代表人姓名:郭亚战
许可内容:宿环建函〔2026〕21号 ****环境局关于****年产100万件水果塑料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报来的《****年产100万件水果塑料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分局的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你公司拟投资50万元在**市**县李庄镇丰屯小李庄村076号建设年产100万件水果塑料箱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0m2,主要原料为PP再生料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卫、绿化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万件水果塑料箱。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砀发改备案〔2025〕172号文件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控制目标要求。 2、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生产设备加设减振垫,修建减振基础,使用隔声门窗,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项目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落实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分局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局。 ****环境局 2026年5月29日 抄:******分局,**润晟****公司。 ****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印发
许可决**期:2026-05-29
许可截止日期:2099-12-31
地方编码:341300
许可机关:****环境局
数据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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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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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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