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器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干粉灭火器
二、最高限价:¥4335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消防器材销售”或“消防设备销售/维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接受 √不接受
四、****政府采购政策或扶持的范围(对于涉及的打勾)
1.进口产品:√不允许;
2.节能产品:√优先采购;
3.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信息产品:
√不涉及。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是否支持创新、绿色发展: √不涉及
7.是否为涉密项目:√不涉及
四、采购标的汇总表
| 品名 | 规格 | 数量(具)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 干粉灭火器 | MF/ABCE4(新国标2025) | 578 | 75 | 43350 | 国产 |
| 合计 | 578 | 43350 |
★五、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1)合规资质要求:所供干粉灭火器必须为原厂全新未使用产品,满足现行强制标准要求,整体符合GB 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规范,并符合国家标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供灭火器须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提供完整有效的3C认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对应批次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任何一项资质缺失均视为无效响应。
(3)核心性能要求:按采购规格满足相关硬性指标。干粉充装量:ABC干粉(磷酸二氢铵≥75%+硫酸铵≥15%);驱动气体:高纯氮气(≥99.5%);喷射性能:有效喷射时间:≥13s,有效喷射距离:≥3.5m,喷射滞后:≤5s(拔销按压后出粉时间),喷射剩余率:≤10%(罐内残留干粉);使用温度范围覆盖:20℃~+55℃;配件符合规范要求,筒体无锈蚀、变形、沙眼缺陷,钢印信息清晰完整,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合格区域,保险铅封完好无破损。
(4)合格标签及出厂要求:产品上要有符合国家消防认可的参数检验合格标签及出厂日期等。
2.商务要求
(1)交付履约要求:供应商需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并按采购人要求将产品送抵指定位置并摆放到位,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灭火器材的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交付日期前两个月,如超过两个月视为不合格产品。
(2)售后保障要求:需提供所供产品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上门重新更换,所有费用及因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4)结算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交货到采购方并开具合格的全额发票,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5)报价说明:本预算金额为全项目采购额度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根据单价控制价和采购数量(见采购标的汇总表)报货物总价。供应商所报的货物总价作为谈判及签订合同时计算每项的成交单价和合同总价使用。
(6)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造假取消成交资格,成交资格顺延。
(7)未尽事宜,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备注:以上带“★”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若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六、询价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2)法人授权书(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4)经办人联系方式(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5)技术、服务、商务应答表(格式自拟,必须满足上述第五条内的所有要求)(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注:以上询价资料以PDF格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特别说明:询价资料中不提交报价)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qq.com), PDF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2、询价资料收集时间: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6月11日17时00分(**时间)。(逾期发送的资料将不予接受,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询价时间:2026年6月12日15时00分(**时间)。
4、询价方式:询价当天即2026年6月12日15时00分,****小组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所有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要求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达到3家以上(含3家),将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一次性报价,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报价相同且所有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均一致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81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