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创业路7****环境局**分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629
传 真:(0662)****2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银广一路2****工业园A8-074幢(北纬21度54分44.273秒,东经111度53分26.364秒)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 项目概况 | 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需求,****拟在**市**区银广一路2****工业园A8-074幢建设“****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1600万元,占地面积1368.09m2,总建筑面积约5568.4m2,主要从事五金塑胶产品生产制造,年产五金用品500万个、塑料用品900万套、硅胶产品100万套。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场地为购买已建成的厂房,无大量土石方开挖,因此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扬尘。为减少运输扬尘对该片区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针对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采取如下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1)建设工程现场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扫制度,施工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2)运输车辆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故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一方面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以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运输扬尘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恶臭、硫化成型和二次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恶臭。 本项目硫化废气、硫化成型和二次硫化废气、注塑成型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及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中较严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较严值(NMHC≤2.0mg/m3) ;破碎粉尘和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冷却用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因此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了更大程度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①合理布局,降低企业总体噪声水平,建设项目总图布置时,将噪声大的噪声源(冲床)调整放置于厂区中间位置,尽可能远离厂界和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有效降低了厂区中间位置各类高噪设备噪声源的噪声。 ②对于各种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采取合理的安装,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振和减噪声处理,要合理布局噪声源;通风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产生的影响,对于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安装位置,同时经过隔声板、消音棉、机座加固等必要减振、隔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 ③对于生产车间,建议做好隔声墙,利用消音棉、隔声板的隔音、消声措施使噪声能得到较大的衰减,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并安装隔音玻璃。 ④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休息时段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⑤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以降低噪声;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生产噪声。 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容易实施,技术成熟可靠,投资费用较少,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人员20人,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员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产生0.51kg计,年工作300天,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6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本项目硅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硅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0t/a,硅胶制品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2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中的“05废橡胶制品”类别,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291-005-05,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收集****公司回收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在原料拆封及产品打包运输时将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塑料袋等,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包装材料用量的5%,包装材料年使用1t,则产生量为0.05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中的“07废复合包装”类别,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291-005-07,****公司回收处理。 ③塑料边角料和塑料不及格产品:项目注塑成型修边工序会产生少量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预计其产生量约为20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类别代码为900-003-S17。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厂房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内,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 ④金属边角料:项目冲压开料过程会产生的部分金属边角料,约占原材料的10%,预计其产生量约为10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类别代码为 900-001-S17。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厂房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全部****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矿物油:本项目设备保养检修和设备机油更换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设备机油一年更换一次,本项目设备保养检修和设备机油更换时产生的废矿物油约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矿物油采用铁桶密封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②废活性炭 本项目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其正常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74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③废抹布 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抹布,项目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900-041-49),废抹布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4-19。 表4-19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表4-20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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