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整改相关监测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整改相关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资质证书和附表、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项目服务方案,对项目内容和服务响应时间等作出合理规划;
(六)关于本项目的报价单;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单次监测任务的费用不高于《****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收费标准的90%,报价单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或单次监测任务的费用高于《****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收费标准90%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单次监测任务费用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大道198****环境局。
自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日)提交报价单(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如材料为邮寄件则以派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梁琪 077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