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有效 | [ 文 号 ]||
| ****环境局**分局2026年6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531
传真:0912-****168
通讯地址:****广场四楼
邮编:71839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人防防护设备及农产品加工设备建设项目 | 陕****工业园区新型工业产业园 | **** | **凯通****公司 | 该项目位于陕****工业园区新型工业产业园内的1#B和2#B厂房,总占地面积7192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液压整形机、弧形扁钢成型机、自动直缝焊机、等离子火焰切割机等生产设备,本次项目仅实施人防防护设备生产线建设,建成后形成年产人防门2500樘的生产规模,原备案配套的农产品加工设备生产线不在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内。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2%。 | (一)加强营运期污染防治管理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下料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和打磨金属粉尘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刷漆有机废气经密闭隔间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于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2.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不外排;混凝土养护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水性漆调配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 3.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设置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涂料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设施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杜绝环境污染及风险事故的发生。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