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鞋城三路2号厂房维修改造等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街道银河一路中华园5号楼201室
成交金额:243543.3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鞋城三路2号厂房维修改造等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做环氧地坪、墙面天棚粉刷、照明及消防改造、隔墙拆除、吊顶修复、天棚封堵、细石混凝土地面等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镇凤宁小区11栋1403,联系电话:152****2272。
6.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地 址:******管委会大楼10楼
电 话:189****5715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镇凤宁小区11栋1403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