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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发改审批〔2026〕34号
****改革局关于****杨村
派出所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杨村派出所项目初步设计》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以及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查,形成了《****杨村派出所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根据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杨村派出所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原杨村铁锅厂用地。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4114.46平方米,占地约6.17亩。项目包括业务保障用房、窗口用房、后勤保障用房。总建筑面积2080.15㎡,总占地面积850.43㎡。其中业务保障用房:地上3层,占地面积443.38平方米,建筑面积1265.39平方米;窗口用房:地上1层,占地面积187.82平方米,建筑面积311.17平方米(地上187.82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泵房123.35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地上3层,占地面积219.23平方米,建筑面积503.59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地面硬化1987平方米,绿化面积545平方米,围墙232.5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围墙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9.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8.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06万元、预备费用23.3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预算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总投资概算表》
****改革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