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6-09 09: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10-****635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342****中心环保城管科(05600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受理日期 |
| 1 | **运达**100MW风电项目 | **** | ******公司 | **1回110KV线路,起于**运达**10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止于220KV****电站,线路路径共长约5.7km,其中:架空段5.2km,电缆段0.5km。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有关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2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