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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PPP项目机电工程劳务**施工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选择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公开选择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选择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标书代写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PPP项目机电工程劳务**施工询比采购项目公告内容澄清:
原公开选择文件第 [一] 章第 [二] 条中关于"协作单位资格要求"的规定原文为:
(四)每个协作单位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现修改为:
(四)每个协作单位最多可对4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6年6月16日09:30点前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公司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