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2028年云**租赁框架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公司2026-2028年云**租赁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境外资产运营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财务系统银企直连、审计管理应用等信息系统的基础环境需求,满足日常业务的正常运营,需要继续租赁总部南网云的虚拟机**、存储**、网络**、物理服务器**、机柜空间**等。
2.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租赁29台虚拟机**、4台物理机**、4个2U机柜空间**、12.14个1000G的SAN存储**、33个局域网接入点和内网IP地址**,以上**为暂估数量,最终需求以本项目框架合同下订单方式确认为准,涵盖所租赁**的运维服务,**具体参数明细及运维服务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租赁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3项目实施地点:**
2.4采购分类:框架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框架采购有效期: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照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向乙方采购。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甲方实际采购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20%。协议期届满,甲方的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协议有效期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7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 1 | ****公司2026-2028年云**租赁框架采购项目 | ****公司2026-2028年云**租赁框架采购项目 | 112.13 | 详见报价表 | / | 项目租赁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三)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按单价报价。
(2)结算方式:按合同条款要求。
(3)报价表:详见附件。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 序号 | 内容 |
| 1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根据《****采购管理规定》第八条,公司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一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为**租赁项目,不属于以上规定的招标范围,因此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 |
| 2 | 根据《****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第八条,属****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 |
| 3 | 根据《****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附录C: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求”内第四条“直接采购”中第一款第1点所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租赁的虚拟机、物理机、机柜空间等**属于南网云平台,南网云平台业务属于****专属业务范围,本项目租赁**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公司直接采购相关条款规定。故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 1 | **** | ****是****研究院****公司下属单位。******所属南网云平台,南网云平台业务为****所属业务范围,为公司部署在南网云平台的信息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具备相关资质及能力。 | ****公司2026-2028年云**租赁框架采购项目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5日。
****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市**区**路188 ****宾馆2 ****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方式或当面递交,传真号码:020-****2354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转2,递交异议后,请通过电话反馈递交情况。
5.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 178 号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00100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邓超志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6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