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信息公示
****国资委及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委〔2025〕41号)第二十九条“采用单一来源或与特定供应商协商方式进行直接采购的项目,应通过市级阳光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公司道路标线施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进行信息公示,自2026年_6_月_9_日_10__:_00_起至2026年_6_月_12_日_10_:_00_止。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提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采购单位将按本公示内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公司道路标线施工直接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道路热熔标线与高压水除标线施工
三、采购类别:工程施工
四、项目控制价:1836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叁佰陆拾元整)
五、直接采购理由:瑞华公司于2026年5月发布“道路标线施工采购项目”,该项目原定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价采购,相关竞价公告已分别于2026年5月19日及5月27日在阳光采购平台发布。两次公告期间,仅****一家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符合采购资格。其余潜在供应商均未报名或无有效响应。依据《华通集团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款,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两次公告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可按照本办法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管理的通知》(青国资监督〔2025〕2号)附件1《非依法必招项目采购的交易方式、适用条件及建议时限》第五条“直接采购(一)适用条件”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即_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两次公告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_。该项目两次公告期间,仅****一家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符合采购资格。其余潜在供应商均未报名或无有效响应。此情况符合上述采购情形,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七、采购监督
监督部门:综合部
监督电话:0532-****0023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双元路108号
联系人及电话:殷帅 185****8001
| 邀请函附件 | 直接采****公司道路标线施工采购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