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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08
校内各相关单位:
依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和《****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年度考核方案》,现公布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校内评价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
1.优秀单位(3个)
****中心
****学院
****学院
2.良好单位(7个)
环境学院
化工学院
物理学院
****学院
****学院(****研究院)
****中心
****学院
3.合格单位(11个)
****学院
****学院
****学院
****学院
医学部
****学院
****实验室
化学学院
软件学院、****学院
****学院
****学院
4.限期整改单位(1个)
****学院
二、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单位,在优先保障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维修费用的前提下,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中最高可提取40%、30%、20%用于人员费用。
2.考核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单位,要专题研究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一个月内报资实处;2026年集中整改,整改期内不得使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开放共享组织管理,规范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立足仪器设备特点与学科特色积极创新实践,持续提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与使用效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