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七都**湿地景观公园对后淡塘海堤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于近期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七都**湿地景观公园建设,在维护**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的同时,加强了对互花米草除治以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项目的建成将为**打造一处美丽的生态岸线景观。建设项目位于**市蕉**七都镇东**,距**15km,紧邻东侨全民健身公园,与后淡塘海堤正交(交角为90°),距后淡塘水闸19m。本次工程为一期建设,**栈道全长213m,宽度2m,**栈道采用钢结构,基础形式为高强预应力桩(PHC桩),桩基础直径为0.5m,栈道中包括建设观鸟亭(含平台)1座,27m2,观景平台2处,平均每处30m2。拟建的**栈道布置于海堤、水闸等水利设施的管理范围内,对海堤、水闸安全造成影响,属于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基本同意该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后淡塘海堤、水闸工程结构安全产生影响较小的评价意见及结论;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对后淡塘海堤影响所采取的补救措施。补救措施估算总投资3.78万元。
责任主体:宁****人民政府
二、有关要求
(一)拟建项目位于海堤、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内,其建设与运行期间禁止从事危害海堤、水闸工程安全的活动,同时服从海堤、水闸管理单位的日常管理、防汛调度指挥及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在施工和运行期间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二)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控施工工艺,保证桩基础施工质量,控制桩基础施工振动速度及每分钟锤击数等,避免振动超出海堤、水闸安全承受范围。
(三)项目的建设实施应按设计断面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做好监测工作,对海堤布置监测措施,监测内容包括:地层分层沉降监测、应变监测、裂缝监测、渗透压力监测和海堤外部变形监测等,科学分析观测数据,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出现的异常情况,确保海堤、水闸整体结构安全。
(四)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予以拆除,并及时进行修复。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及弃渣运至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堆放在道路、海堤管理范围内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避免对海堤运行产生影响。
(五)施工期间严禁借用防汛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应保证防汛道路通畅。
(六)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经济开发区****中心备案。建议项目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报****审批。
附件:**七都**湿地景观公园对后淡塘海堤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专家组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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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