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
为支持农业生态**保护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 年农业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8 号),2026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资金下达我县1096万元。现就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优先发展饲料化、生物质颗粒产业,重点推动秸秆饲料、生物质燃料商品化与品牌化,促进秸秆市场化利用,通过项目扶持,壮大经营主体。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县境内注册、从事秸秆机械化收储及产业化利用的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秸秆经纪人等新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相应的收储利用场地和固定办公场所;
(二)自愿服从项目自筹资金比例等建设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
(三)具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
(四)原则上,近3年内已获得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的主体,不得再次申报2026年度项目。
(五)各乡镇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筛选,对项目的合规性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三、补助办法及标准
(一)项目实行“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审核的实施主体自行开展项目建设,按有效总投资(以审计为准)的3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最高补助300万元。
(二)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70%。
四、申报程序
(一)各乡镇须按申报条件,认真摸排辖区内具备项目实施需求和意愿的秸秆综合******社、家庭农场等),遴选符合条件的对象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申报表、土地环保说明表、主体简介、营业执照、业绩、征信等)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审查。
****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提出拟支持主体建议名单。
(四)承建乡镇负责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以及建成后的使用监管与安全监管。
五、申报时间
坚持“属地管理、优中选优”原则,由各乡镇遴选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安排专人按程序申报;自发文之日起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申报材料(含****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农业**环境股,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联系人:汝宁、王志文
联系电话:0558-****509
附件:**县2026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申报表
****
2026年6月9日
**县2026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 项目申报表
| 申报主体 |
|||
| 实施地点 |
|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 项目类别 |
投资总额(万元) |
||
| 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
(要具体到建设项目,秸秆收储、加工厂房,收储运机械、生产线设备等) |
||
| 项目建设 单位概况 |
(写清项目承担企业成立时间、地点,从事经营类型、年处理量、年效益) |
||
| 所在乡镇 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县级农业 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项目申报表****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申报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县2026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 项目环保、土地使用说明
| 项目名称 |
|
| 建设主体 |
|
| 项目选址 |
|
| 选址土地性质 |
|
| 环保部门 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自然**和规划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项目申****管所出具的合法土地证明材料及区位示意图; 2.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