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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财政厅**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
| **** | ****开发区**八路180号长和国际E座1层、22-26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500,000.00元 | 89.80 |
合同包1****财政厅**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6年度**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 | 2026年度**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 | 负责全省救助基金日常管理工作,覆盖全省机构及服务网点和线上申请通道,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宣传救助基金、受理、审核垫付申请、追偿垫付款、报告救助基金业务事项等。成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组织具有专****小组,确保审核垫付工作规范,公布救助基金网点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和完成追偿相关工作。有完成包括垫付申请、资料审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追偿和救助基金垫付和追偿工作方案。配备有完善服务网点、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档案管理、培训及救助基金工作考核方案。确保采购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本次服务采用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到期后续签合同。 | 通过完整的救助基金垫付和追偿方案、服务网点、信息化系统建设、档案管理、培训及救助基金工作考核方案等,满足**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的全部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 | 6,500,000.00 |
段安琪(采购人代表)、郭五玲、魏飞、沈凤婷、黄丽娟
|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500-1000万按0.45%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财政厅**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 | 5.3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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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