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龙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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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6-06-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570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M-JQ1建设项目

****

**区东**海域

**指南针****公司

对厂区现有水工构筑物船坞、码头、口门处北防波堤进行改造,对现有港池航道进行疏浚,公辅工程依托厂内现有。项目总投资10.46亿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652.6287万元,占总投资的0.62%。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在施工水域进行捕鱼或从事其他破坏生态的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施工严格避开4月25日~6月15日渔业生物**养护敏感期,按照生态补偿方案开展增殖放流。

2. 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疏浚施工作业范围和施工强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降低悬浮泥沙扩散范围,疏浚船舶禁止在运输途中溢流,疏浚物通过运泥船运至海洋倾倒区或其他指定的抛泥区处置,最大程度减轻悬浮物对辽东湾保护区海水水质的影响。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及机修含油污水交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相关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施工废水采用环保型成套泥浆循环置换处理系统处理。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航道内船舶导助航和监管,施工期间加强船舶通航安全管理,严格将施工船舶限制在施工水域内,不得随意穿越航道,避免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应急能力建设,按要求配置应急设备及物资,并充分利用周边溢油应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海事部门、地方政府等相关应急预案的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溢油事故等突发环境事件后,尽快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上垃圾委托有资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拆除垃圾和钻孔泥渣运至厂区内土石方临时堆存场暂存后优先回用于本项目,剩余部分规范贮存。严格废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5.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并及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强化施工船舶燃油质量管控,确保船舶尾气达标排放。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7.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

8.公众参与:项目采取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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