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根据《****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于**省**市东坑镇农横路7号2号楼8F、9F进行****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0′5.577″,东经113°57′12.805″)(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地址为“**省**市东坑镇农横路7号2号楼901室”,与建设地点为同一地址)。
本次扩建,新增投资额200万元,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B型号、电容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电解电容器B型号10000万只、电容器240万只。
项目扩建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扩建后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占地面积4417.84平方米,建筑面积8835.6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B型号生产,年加工电容器2640万只、铝电解电容器15000万只、铝电解电容器B型号10000万只。设有实验室,对铝电解电容器进行实验,年研发实验铝电解电容器0.1万只,实验过后的电解电容器作为废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并于2025年12月30****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3895号。
项目于2026年05月09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有效期为2026年05月09日至2031年05月08日。
验收情况:项目于2026年1月27日竣工,调试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由于设施调整等原因未能在3个月内完成调试,现将设施调试时间延续至2026年7月26日,同时进行**调试公示。于2026年6月投入环保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扩建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0%。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水喷淋用水
水喷淋过程对水质要求不高,该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6.5t/a,经专门的零散工业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工业废水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1、印字、套管、浸渍、包封料固化、焊接灌胶、胶水固化、清洗工序
项目印字工序中产品塑胶壳上需要激光打标印上字符或商标,激光打标机利用瞬间高温作用于塑胶壳表面,该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套管工序给电容器表面套上PET套管,加热至150-210℃使其收缩,该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项目浸渍工序对石蜡进行加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包封料固化过程中加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焊接灌胶、胶水固化、清洗过程中使用胶水、清洗剂原料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焊接灌胶过程中焊接焊料为镀锡铜包钢线,还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
项目印字、套管、浸渍、包封料固化、焊接灌胶、胶水固化、含浸、清洗工序生产过程中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DA001)。
2、喷金工序
项目用喷金焊料为锡锌合金丝,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及锡及其化合物,废气经设备直连管道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DA002)。
3、含浸工序
项目含浸工序使用的电解液主要以液态的形式封闭于电容器中,在敞开加工时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TVOC,项目将含浸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DA003)。
4、臭气浓度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通过废气收集引至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排放,未收集部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
5、包粉工序
项目包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一套自带滤****回收部分在车间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6、焊接编排工序废气
项目焊接焊料为镀锡铜包钢线,故焊接编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计,以及少量锡及其化合物。由于项目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60~80dB(A)。在采取墙体隔音、减振和降噪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扩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扩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牛皮纸、电容器次品、金属粉尘、废滤芯(含收集的电子包封料)、废布袋等。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公司(**市****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项目扩建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空容器、铝电解电、铝电解电容器B型号废品、废活性炭等。项目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公司)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6年03月31日~2026年04月03日,****委托****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79.4%~85.5%,满足验收检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字、套管、浸渍、包封料固化、焊接灌胶、胶水固化、清洗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项目喷金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要求;项目含浸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东环建【2025】3895号),项目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取85%,1套“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水喷淋”对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去除效率取95%。根据监测报告计算的实际处理效率得,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印字、套管、浸渍、包封料固化、焊接灌胶、胶水固化、清洗工序废气(DA001)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2.9%~88.4%、对含浸工序废气(DA003)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2.0%~89.1%,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效率基本满足要求;项目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水喷淋装置对喷金工序废气(DA002)产生的的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4.1%~97.2%、锡及其化合物处理效率为84.8%~92.8%,其中锡及其化合物处理前浓度较低,故处理效率略低于环评要求;其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标准要求,后续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处理效率,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综上,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效率基本符合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在2026年03月31日~2026年04月03日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033121),根据监测结果可得以下结论: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字、套管、浸渍、包封料固化、焊接灌胶、胶水固化、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喷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其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要求。
项目含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全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中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2类)要求。
4、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遵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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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