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第一批人资专业取证类培训评价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1.采购条件
本****公司****2026年第一批人资专业取证类培训评价服务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采购**网区2026年-2027年紧急救护取证培训服务等。
2.2采购范围:1、采购范围: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成交数量限制:无成交数量限制。
3、服务期限: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3项目所在地区:****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 1 | 取证类培训评价服务(地市级) | **网区2026年-2027年紧急救护取证培训 | 71.434 | 有 | 否 | /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 序号 | 内容 |
| 1 | 属****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 |
| 2 | 根据方案附件《****公司直接采购申请审批表》,本项目采购的内容为紧急救护取证员工复证和新员工取证培训服务。****训练中心是国家在**区内认可的仅有一家负责现场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机构,其他机构均无现场救护培训发证资质,符合《****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C: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求“五、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 1 | ****训练中心 |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红一字〔2001〕44号)文件指示,****训练中心是国家在**区内认可的仅有一家负责现场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机构,且****红十字会总会、****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师资证书,其他机构均无现场救护培训发证资质。****红十字会****中心响应本次报价。 | 取证类培训评价服务(地市级)[**网区2026年-2027年紧急救护取证培训]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6月08日 18时至2026年06月15日 18时
****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市**区民主路都市华庭A****公司****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邮箱、电话或当面递交
异议递交邮箱及电话:gczb.wz@gx.****.cn,电话****100100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西环路40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民主路6号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100100转2转2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位置】(盖章):****
2026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