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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西片区老旧厂房及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工期:1460 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2.6 条所列举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深 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请问,工期是否填 1460 个日历天即可,后面的内容无须填写,请明确。
回复1、工期填写1460 个日历天即可。
问题2、招标文件 P58 页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中明确,“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 2021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 20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6分;注:①投标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房屋建设工程设计业绩的设计类业绩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注:①投标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请问,若我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单项合同额 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能否在两项评分条款中重复计取,若不能重复计分,请明确该业绩归属哪一项评分项。
回复2、在两项评分条款中可重复计取分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