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对****芯片自动化导入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 项目名称 | ****芯片自动化导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科技园海泰南道20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欣****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科技园海泰南道20号,该公司拟投资3885.73万元,利用公司现有车间及厂区空地建设“芯片自动化导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芯片一车间原GaN生产区域及外延车间部分区域,将原GaN芯片生产线,调整为光电器件生产线;利用芯片一车间现有区域新增喷砂间,对蒸镀机托盘配件进行清洁处理;**一座供液间,为芯片二车间清洗机自动添加氟化铵蚀刻液、去胶液;利用厂房北侧空地,配套建设废丙酮、废异丙醇暂存罐。该项目年产光电器件150万片,建成后全厂年产GaAs芯片287.28万片、RS产品(大功率倒装、LED新品)175.03万片、光电器件150万片。该项目环保投资55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收集及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风险防控措施及防渗措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应在设计、建设阶段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高温氧化炉氧化、磷扩工序产生的废气,蚀刻机蚀刻工序产生的废气,清洗机化学清洗、铝腐蚀、背面腐蚀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依托现有“SDG干式酸雾吸附塔”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0米高排气筒P3排放;项目匀胶机光刻、硼扩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去胶机去胶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依托现有“沸石转轮+RTO”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5米高排气筒P8排放。 排气筒P3排放的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排气筒P8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蚀刻、去胶、背面腐蚀等工序产生的纯水清洗废水,清洗工序、化学清洗工序、氧化工序、铝腐蚀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水及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水。上述废水中水质较****处理站回用水处理系统(采用“二级反渗透+EDI”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切割工序、部分回用于纯水制备系统;水质较差的****处理站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协管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纯水系统排浓水及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共同经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2排放,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区总排口DW002处pH、CODCr、SS、氨氮、总氮、总磷、LAS、氟化物、TOC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BOD5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三)室内切割机、清洗机、喷砂机、供液泵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光刻胶、废显影液、氟化铵废液、酸雾吸附填料、有机废液、废硼乳胶源、废丙酮、废异丙醇、废酸、不合格品、废包装(沾染类)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丙酮、废异丙醇暂存于废丙酮、废异丙醇暂存罐内,其他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废一般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 |
****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