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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永**石马镇朱家洞饰面用**石矿开采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6-10至2026-06-16,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6-****814
通讯地址:**省**市**区石阳路113号
邮编:343000
| 永**石马镇朱家洞饰面用**石矿开采建设项目 | ||||
| **省/**市/永**/石马镇朱家洞 | ||||
| **** | ||||
| **市****公司 | ||||
| 该项目为**项目,选址位于永**石马镇,**地理坐标:东经115°47′19″~115°47′53″;北纬27°00′04″~27°00′33″,总占地面积为338504m2。项目主要建设开采区、钙石生产车间、生活办公区、机修间、油库、运输道路、表土堆场、废石堆场、荒料堆场、给水系统、雨水回用工程、供电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年开采饰面用**石矿78万m3/a,年产**石荒料15万m3/a、钙石426000t/a、**石边角料****080.69t/a。项目总投资141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元,所占比例为35.24%。 | ||||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营运期废气。通过对施工扬尘采取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遮盖措施、定期洒水、配备降尘防尘装备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各类工艺粉尘和柴油发电机烟气,其中项目表土剥离粉尘采用喷雾降尘处理,废矿石剥离粉尘采用湿法钻锯抑尘,钻锯粉尘采用湿法钻锯抑尘,剥离表土装卸粉尘采用喷雾降尘处理,厂内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加盖篷布抑尘;钙石生产车间卸料粉尘采用喷雾降尘,筛分粉尘和破碎粉尘采用加工设备内局部喷雾除尘+密闭车间顶部喷雾除尘,出料粉尘和装料粉尘采用密闭车间顶部喷雾除尘;柴油发电机烟气通过自然逸散排放。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临时集水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表径流及淋溶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和钻锯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户施肥,不外排;本项目地表径流及淋溶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和钻锯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提供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主要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及环保宣传教育、按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经过敏感点区域及施工生活区附近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以绳锯机、破碎机等机械噪声为主,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进行**化利用,无法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剥离表土、沉淀池沉渣、废矿石、沉降粉尘、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和沉淀池沉渣暂存于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山复垦;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石临时堆放在废矿石堆场中,运营期部分用于**平整道路,后期用于矿山回填;钙石生产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暂存于钙石生产车间,定期作为产品出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和含油抹布等分别采用密封桶收集,均暂存危废贮存点中,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陆生植物方面通过建立管理体系、优化施工避让敏感区域、落实减缓措施、以乔灌草混交模式恢复植被并就地保护古树;野生动物方面通过界定施工范围、推行绿色错峰施工、重建生境并设救护点,强化重点物种保护;敏感区与公益林实施管控带、生态截流、防外来物种入侵及占补平衡等措施,同时配置专职环保人员落实环境管理,开展基建期、开采期、退役期全生命周期生态监测。采**及表土堆场采用边使用边复垦;其他区域待项目退役后统一全面复垦。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建设可行。 6.环境风险。项目采**危险物质环境风险主要为柴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矿物油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影响。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项目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