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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开区**片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监理
澄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现对**县经开区**片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行政监督部门电话修改为:0570-****440;投诉受理部门电话修改为:0570-****128。
2.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3.原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澄清稿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稿为准。
4.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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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