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公告(六)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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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A02-124********9028823-****0522-004656-7
其他
公告内容

1、问题编号:****

1、专用条款第11.5条,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未约定,建议明确上限。 2、建议优化承包人违约条款,降低违约金。 3、(挂网稿)招标文件P51页中2.1.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要求”并未找到3.7款, 招标文件是否有遗漏,请明确。 4、****中心新发布的“开展智能辅助评审功能的通知”本项目是否会临时改用新系统。 5、联合体协议第2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中承担连带责任不合理,建议修改。 6、联合体成员可否分别各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标书代写

答:问题1:按本项目专用条款执行。

问题2:按本项目专用条款执行。

问题3:详见招标文件P36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7投标文件的编制。标书代写

问题4:本项目不采用智能辅助评审。

问题5: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问题编号:WTBH243359

招标文件中“3.7.10.2技术部分必须按招标****分所附的格式编制。”内容是否正确是否应是“第九章第三部分”

答:3.7.10.2技术部分必须按招标****分所附的格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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