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二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公司开展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现发布公告,欢迎具备有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前。加急标书代写
二、要求:见附件《**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二批)资金项目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材料报送地点及方式:****植保****办公室,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均可。
四、要求及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农机需符合国标;本项目供应商须满足所投标包的设备数量要求,需配备2名及以上合格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须有植保无人机操作证。供应商必须保证进场农机和人员证、照齐全有效、农机技术状态良好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提供的询价材料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
五、服务期限:按采购人实际作业期限要求。
六、服务质量要求
1.根据病虫害发生实际,与我单位、乡镇(街道)、村“两委”等协商确定防控方案,喷防方案(含使用农药、喷防时间、方式方法、用量等)须向采购人备案,并配合采购人提前在喷防区域给予被服务对象通知。如遇其他农作物突发性重大病虫害,能够在12小时内根据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2.根据天气情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组织飞防,关注天气变化,大风、降雨等不利于飞防作业的天气不要喷防,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操作,亩用药量达5L以上,飞行高度要求距作物叶尖3m以内,确保防治效果。
3.喷防过程要规范操作,确保喷防安全,喷防过程中远离桑园、人畜等其他养殖区域,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飞防单位自行承担。
4.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归集统一回收并记录回收台账,减少包装物残留农药对水源和土壤的环境污染。
5.飞防结束后,3—7天接受防控效果检查,防控效果需达85%以上,防控区农户满意度85%以上。
6.飞防结束后提供飞防轨迹图、用药量数据、飞防统计表、飞防现场图片等资料。
七、公告时间: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1日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83****7800
联系地址:****植保****办公室
附件:**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二批)资金项目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采购询价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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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