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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侠峰精密压铸)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增泵阀件振光配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 **省**县温溪镇港头工业区**县温溪镇港头村港寺路3号第二层第二车间 | **** | 项目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拟在维持原有审批生产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新增泵阀件振光、滚光加工配套工艺。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2、大气污染防治:本次扩建不涉及废气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 高噪声设备设置减 振、隔声降噪及消声 措施,同时车间采用密闭、减少门窗开启等措施。4、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8-****080
通讯地址:**市**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