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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33843T | 建设单位法人:李召祥 |
| 谷林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工业园枫丹路199号 |
| 轨道交通及航空产品产业化配套项目变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4-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41-C3741-飞机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189340 纬度: 27.8585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3 |
| 株环荷表〔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 |
| 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33843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凯灵****公司 |
| ****0211MA4R47NN4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4PNGQ44T | 竣工时间:2025-06-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11VNWI2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生产区和办公区,生产区包括**1栋生产厂房(厂房一,与原环评中的厂房一的建设位置一致),改造现有的厂房二为总装车间,以及**1栋科研楼,办公区包括1栋门卫室(现有)、1栋综合楼(**),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以及废气处理、固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进行航空关键零部件加工20000件/年;航空轻型动力总装50套/年;小微发动机生产50台/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生产区和办公区,生产区包括**1栋生产厂房(厂房一,与原环评中的厂房一的建设位置一致),改造现有的厂房二为总装车间,以及**1栋科研楼,办公区包括1栋门卫室(现有)、1栋综合楼(**),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以及废气处理、固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进行航空关键零部件加工20000件/年;航空轻型动力总装10套/年;小微发动机生产10台/年。 项目本阶段尚未实施表面处理、热处理中的油淬工艺、喷漆、喷砂以及X光检测、荧光磁粉检测等工序,部分机械加工设备及辅助设施未配备到位。 |
|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建设计划,项目本阶段尚未实施表面处理、热处理中的油淬工艺、喷漆、喷砂以及X光检测、荧光磁粉检测等工序,部分机械加工设备及辅助设施未配备到位。待后续相关工艺设备配置齐全、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目标后,再开展阶段性或整体验收工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小微发动机生产工艺:机械加工、热处理、冲压、焊接、无损检测、超声波冲洗、热喷涂、表面处理、喷砂、喷漆、总装、试车; (2)航空关键零部件加工工艺:车工、铣工、加工中心、磨工、检验;卷筒剪切、焊接; (3)航空轻型动力总装工艺:清洗、装配、检验、试车。 | 实际建设情况:(1)小微发动机生产工艺:机械加工、热处理(水淬、退火/正火)、冲压、焊接、无损检测(荧光渗透检测)、超声波冲洗、热喷涂、总装、试车; (2)航空关键零部件加工工艺:车工、铣工、加工中心、磨工、检验;卷筒剪切、焊接; (3)航空轻型动力总装工艺:清洗、装配、检验、试车。 |
| 项目实际生产能力减小,表面处理、热处理中的油淬工艺、喷漆、喷砂以及X光检测、荧光磁粉检测等工艺尚未实施,部分机械加工设备及辅助设施未设置,暂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变动部分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械加工过程抛光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自然沉降,定期收集;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DA003);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试车废气经消音塔无组织排放;热处理油淬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热喷涂废气专用密闭粉末喷涂房+滤芯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表面处理废气生产线软帘封闭+集气管道+碱液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4)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湿法喷砂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热处理水淬仅需定期补充新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乳化液、表面处理槽液、表面处理清洗废水(酸洗钝化)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化学氧化)、超声波清洗废水、荧光检测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均****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固废:一般工业固废设置1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位于厂房二的东南侧;危险废物设置5平方米1#危险废物暂存区,设置20平方米2#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房二的北侧。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械加工过程抛光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自然沉降,定期收集;试车废气经消音塔无组织排放;热喷涂废气专用密闭粉末喷涂房+滤芯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本阶段尚未实施表面处理、热处理中的油淬、喷漆、喷砂以及X光检测、荧光磁粉检测等工序,相应的表面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油淬废气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等均未设置,待相应工序建设时,配套环保设施将同步建设。 (2)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纯水制备尾水作为清净下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再排入**港,最终汇入湘江。 因相关工序暂未实施,暂未产生表面处理废水、湿法喷砂废水、喷淋废水,且项目本阶段暂未达到设计生产规模,****处理站,待后续相关工艺设备配置齐全、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目标后,****处理站。 目前热处理水淬仅需定期补充新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在自带过滤系统中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废乳化液、荧光检测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碱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固废:项目本阶段尚未实施表面处理、热处理中的油淬、喷漆、喷砂以及X光检测、荧光磁粉检测等工序,无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布袋、废磁悬液、废槽液(化学氧化槽、中和槽、松皮槽、钝化槽)、槽渣及表面处理清洗废水(酸洗钝化)产生。本阶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金属边角料、废零部件、喷涂回收粉尘,危险固废主要有废荧光渗透液、废荧光乳化液、荧光清洗废液、超声波清洗废碱液、废化学品包装、废遮蔽胶带、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滤筒等。 根据上述变化,项目本阶段建设1#危废暂存间(10m2)一间,该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大,暂未建设2#危废暂存间。项目设置20m3荧光废液池一座,专门用于暂存废荧光渗透液、废荧光乳化液及荧光清洗废液,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废气变动:项目本阶段尚未实施表面处理、热处理中的油淬、喷漆、喷砂以及X光检测、荧光磁粉检测等工序,相应的表面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油淬废气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喷漆废气排气筒(DA001)、热处理油淬废气排气筒(DA002)、表面处理废气排气筒(DA004)均未设置。)均未设置,待相应工序建设时,配套环保设施将同步建设。 (2)废水变动:因相关工序暂未实施,暂未产生表面处理废水、湿法喷砂废水、喷淋废水,且项目本阶段暂未达到设计生产规模,****处理站,待后续相关工艺设备配置齐全、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目标后,****处理站。 目前热处理水淬仅需定期补充新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在自带过滤系统中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废乳化液、荧光检测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碱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固废变动:项目本阶段部分工序暂未实施,生产能力未达环评设计目标,实际产生固废类别、数量减少,暂未建设2#危废暂存间。根据上述变化,本阶段实际建设1#危废暂存间(10m2)一间,该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大,暂未建设2#危废暂存间。项目设置20m3荧光废液池一座,专门用于暂存废荧光渗透液、废荧光乳化液及荧光清洗废液,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038 | 0 | 0 | 0 | 0.104 | 0.104 | |
| 0 | 0.088 | 0.12 | 0 | 0 | 0.088 | 0.088 | |
| 0 | 0.004 | 0.02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3 | 0.01 | 0 | 0 | 0 | 0 | / |
| 0 | 0.0315 | 0.17 | 0 | 0 | 0.032 | 0.03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 | 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纯水制备尾水作为清净下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对废水总排口进行监测,4次/天,连续2天 |
| 1 | 热喷涂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速率严格50%执行) | 项目专用封闭喷涂房配置滤芯除尘器+15m排气筒外排 | 对热喷涂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分别进行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利用车间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 | 厂界外1m布设4个点,监测2天,每天2次,昼夜各1次 |
| 1 | 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规定要求,分类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已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工业固体废物已分类收集、转运,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规定要求,分类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仓库依托厂房一和厂房二;供电、供水依托厂区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仓库依托厂房一和厂房二;供电、供水依托厂区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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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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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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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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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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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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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