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华能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华能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光伏场区位于**省**市**县化峪镇境内; 升压站位于**省**市**县化峪镇刘家庄村西侧 37 米处 | **** | **颐****公司 | 建设内容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装机容量为100MW(交流测),光伏场区含31个发电单元,共设计安装187796块6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 313台320kW 组串式逆变器,**1座220kV升压站及配套相关设施。 总投资金额为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52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对生态红线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禁止污水管理不当流入水体。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妥善堆存,及时清运。项目施工作业范围最大外扩距离不超过5m,不损坏或占用**县黄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区域。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增加减震垫等措施,升压站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光伏场区噪声须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1类标准;距离最近村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事故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事故废油、检验废油等维修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检修道路区、集电线路区、临时施工营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土方临时堆存,表面遮盖防尘网、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确保光伏场区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升压站裸露地面全部绿化。运营期制定光伏场区植被管理方案,对光伏厂区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五)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站内布置、配电装置室内布置,定期检查,设置警标志等,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