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基地车载实训室设备购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集团****电务段****基地车载实训室设备购置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电务段****基地车载实训室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1:****基地车载实训室设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制造商。
3.1.2.投标产品须提供近3年内电务车载集成实训设备铁路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等),并提供运用单位出具的运用良好使用报告。
3.1.3.投标方所供产品及系统功能****集团****公司/铁道部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条件要求。
3.1.4.投标产品应满足**局既有在用LKJ车载数据无线换装、LMD、LKJ质量分析、电务车载设备生产管理平台信息系统接口及功能需求。
3.1.5投标方须具有国家及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生产和销售资质要求,获得CRCC****铁路局的行政许可书,或与具备LKJ设备生产资质制造商之间签订LKJ设备通信(CAN通信协议解析动态库)使用授权、转让或技术**协议(提供相关使用授权、转让或技术**协议协议证明材料)。
3.1.6投标方所投设备须具备由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以上现行标准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1.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8.****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9.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0.投标人或所投标****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1.11.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2.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13.****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1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6月9日 16:00至2026年6月16日 16: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 09:00,地点为**市**区成丰大厦7楼701谈判二室(**市**区天成路57号)。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路32号甲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工;薛工
电 话: 0532-****6409;0532-****913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六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岳先生;徐先生
电 话: 0531-****5857;****4306
传 真: /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9.1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在U盘根目录下以供应商名称**文件夹。
(2)将分项报价表、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并放入以供应商命名的文件夹内。
(3)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3(2)要求递交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标书代写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