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盘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集水城区营盘乡红德村望龙包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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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区营盘乡红德村望龙包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06-08 16:51

为确保**区营盘乡红德村望龙包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可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理单位。本次征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区营盘乡红德村望龙包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市**区营盘乡红德村

3.项目概况:**红德村望龙包组通组路长3公里,宽3.5米,厚10公分,垫层18公分。

4.项目成交金额:82万元

5.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成止。

二、监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及依据

(一)政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2.****物价局、建设厅《关于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政府投资项目参考670号文基准价,浮动幅度±20%)

(二)计费方式

本项目监理费以项目成交金额82万元为计费基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算基准价,结合**市乡镇工程市场行情,费率控制在1.5%–3.0%,最终以中标报价为准(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上限,可低于基准价下限,且需符合审计要求)。

三、报名单位资格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法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监理相关业务。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与项目匹配),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全程驻场。

4.现场监理人员:配备至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监理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全程驻场履职,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5.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监理业务;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A4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2份,档案袋密封加盖骑缝章)

1.报名申请书(含服务承诺、收费报价、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驻场承诺书;

6.近3年类似乡镇小型工程监理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1个);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监理服务方案(含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措施,驻场保障措施等)。

五、征集规则

1.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密封纸质版邮寄/递交至********办公室(地址:**省**市**区营盘乡高峰村刘家坪子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5****8536);为保障报名公平性,报名材料不接受邮箱、微信、QQ等线上投递,线上投递视为无效并剔除报名资格。

3.有效报名: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时,本次征集有效;不足3家则重新征集。

4.评审方式:征集单位对报名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在符合所有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5.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监理合同。

六、履职要求

1.驻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全程驻场,不得擅自离岗、兼职其他项目,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履职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及时审核施工资料、签署监理意见、报送监理报告。

3.配合义务:无条件配合发包方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审计、资料归档等工作;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禁止行为:严禁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严禁收受施工单位财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者取消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材料编制、邮寄等费用。

2.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经查实造假,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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