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南谯区2026年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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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促进水稻单产提升,我区建立了“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并发布2026年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揭榜挂帅”项目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一)榜单名称: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

(二)实施内容:

为稳步提升**区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与稻米品质,做强**优质大米区域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我区以“良种、良法、良机、良态”四良融合为核心,覆盖水稻耕、种、管、收全生产环节,全面推行全程机械化作业,落实肥、水、药减量精准施用。通过打造水稻****示范区和辐射推广区,集中示范先进技术模式,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高产优质****示范区和辐射区进行展示示范,并在全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体系进行推广。

(三)考核指标:

1.推广展示3-4个高产优质新品种;

2.提供保高产、提品质、促高效的集成水稻高产提质技术模式2套;

3.建设水稻高产提质技术集成示范点1个,并竖立示范标牌,示范片总面积不低于300亩,当年亩均产量达到650公斤以上;

4.举办培训观摩2次,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

(四)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项目资金:5万元,资金在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六)知识产权归属:归发榜方、揭榜方共同所有。

二、揭榜指南

(一)揭榜单位要求。

1、揭榜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揭榜;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应联合**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3、揭榜后,原则上不能更换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揭榜流程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自愿申报,填报《**区“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应****农业农村局科教与法规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标书代写

(二)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法规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区“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二)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实验室、试验设备、试验田等图片;

(三)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四)如有联合揭榜单位的,还需提供参与揭榜单位的**协议。

联系人:许林;联系电话:0550-****624;地址:**区政务新区3号楼328办公室。

附件:**区“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附件:**区“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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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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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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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南谯区2026年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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