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平水镇五联村游步道提升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8日
三、原公告相关网址:http://www.****.cn/col/col****115/art/2026/art_0decfa00354c439d820bd181b0f64fb7.html
四、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及前附表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更正为“杨帆、王国琴(项目负责人)”
2、招标文件P45中“3.7 履约担保”由原“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银行电汇或汇票,金额为中标价的2%;......”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银行电汇或汇票,金额为中标价的2%;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3、招标文件P47中4.2“6.1.5 文明施工”增加“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工程渣土、废弃泥浆等建筑垃圾实施源头减量化与**化利用,严格遵照《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建办质(2020)20 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 -2035)》、《****执法局等6 部门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绍市综执[202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执行,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优先综合合理利用,建筑垃圾使用的产品类型及适用部位、专项施工方案、验收须符合现行标准及绍市综执[2026]4 号文件要求,仅对无法利用部分方可允许进行外运处置,建筑垃圾减量化**化利用涉及费用已经在标底费用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渣土运输许可证办理须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不晚于一个月内,并不迟于施工实际需土方清运时间。;
4、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区平水镇五联集体经济组织
地 址:平水镇五联村
联 系 人:徐学平
电 话:0575-****7318
名称:****
地址:越**凤**路172号亿兆大厦八楼
联系人:杨帆、王国琴(项目负责人)
电话:191****6946/0575-****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