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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型数控机床研发、****基地项目,位于六**路和汾湖路交会处东南角,占地53545.7平方米(约80.3亩),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已通过方案审查,现已完成23252.70平方米建设项目。因生产发展需求,企业申请以下调整:1、取消“办公楼”、“门卫、发电机房”;2、**2#车间,建筑面积为10112.51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45.76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为205.40平方米;**垃圾房,建筑面积为22.23平方米;3、调整六**路出入口位置,汾湖路新增一个次出入口。总建筑面积由35911.24平方米调整为33746.23平方米。其余未调整内容按原审批方案执行。
现对总平面图、效果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规划局****,也可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地点:①项目现场、②****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2、联系地址:**省**市**区泰**路二段733****广场)****规划局****
邮编:618000
3、联系电话:0838-****763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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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