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名 | 响应人 | 项目负责人 | 响应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1 | **** | 陈晓旸 | 199850.00 | 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 合格 |
三、评分结果表
| 响应单位 | 技术标 | 资信标 | 商务标 | 总得分 |
| **** | 67.68 | 5.5 | 9.84 | 83.02 |
四、成交候选人业绩
| 排名 | 响应人 |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时间、规模、技术、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的证明材料 |
| 第一候选人 | **** | **县河流自然岸线调查及分水江无人机踏勘项目 | **水利 水电学院 | 2025 至2025 年3 年 月 12月 20 日31日 | 服务合同 |
| 第一候选人 | **** | 长**8条河道无人机踏勘、公众调查项目 | **水利 水电学院 | 2025年1月5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 服务合同 |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 序号 | 响应单位 | 被否决的原因 |
| / | / | / |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按浙价服1980号文服务类加评审费计取,不足6000按600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对应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上**环站东路358号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0571-****464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浙大网新智慧立方C座502室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131****8666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上**
联系人:蒋勇
联系电话:198****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