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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省**县永温磷矿建设项目北回风井地块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省**市**县永温镇大坝村
宗地面积:61595.72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247.2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采矿用地
容 积 率≤0.6;建筑系数≤35%;绿地率>10%;建筑限高3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相关要求,以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
单位地址:**县开洲大道172号
邮政编码:550300
**** 联系电话:杨虎0851-****0055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五、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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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