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6-09
****环境局2026年6月9日拟作出的****年产10000吨香料苯氧乙酸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216****环境局环****管理科)
传 真:0936-****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北郊盛和路6****环境局
邮 编:734000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吨香料苯氧乙酸建设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9日 |
| 建设地点 | ****园区**工业园 | ||
| 建设单位 | **** | 环评编制单位 | **创新****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改建项目,****园区**工业园。2018年1月,我局以张环评发〔2018〕1****公司《年产2000吨间苯二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该项目建成并投产。目前,因市场及原料供应等原因,现有工程年产2000吨间苯二酚建设项目和减水剂生产线均不再生产。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工程1#车间内原有年产2000吨间苯二酚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成年产10000吨香料苯氧乙酸生产线;原锅炉房改建为液碱配制、氯乙酸钠配制辅房;原导热油炉房**1台300万大卡的电导热油炉;原成品仓库改为1#丙类仓库和危废暂存间。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的4.98%。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面和裸露地面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超载,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车辆行驶扬尘;施工场地建设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运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工段废气治理措施。 (1)生产工艺废气:氯乙酸钠配置釜、缩合釜、缩合母液抽滤槽、酸化釜、酸化母液抽滤槽、母液处理釜、母液抽滤釜等装置,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乙酸、酚类、氯化氢、非甲烷总烃,废气集中收集经“三级碱吸收(依托)+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酚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对非甲烷总烃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盐酸储罐废气:废气经1套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3****处理站废气和三效蒸发不凝气:废气分别收集经现有“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1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4)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气集中收集,经现有“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中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1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5)无组织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无组织管控要求,采用先进的DCS集散控制系统,装置区物料投加、周转、不凝气及冷凝液的收集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加强储罐、物料桶等附属设备的维修、保持储罐、物料桶的严密性、改进操作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损失。对生产过程动静密封点(阀门、法兰、泵、罐口、接口等)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排放,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输送、储存、转移、卸放、搅拌、包装等环节均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母液处理工序中和产生的工艺废水与生产车间碱液吸收塔废水经“三效蒸发”处****处理站;生活污水采****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和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好氧池+活性炭吸附+终沉池”,****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流量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储罐区四周设置1.2m高围堰和导流设施,工艺废水管线采取地上明管或架空敷设。常态化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对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关键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按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厂区上游、****园区现有的1个地下水监控井,厂区内**1个地下水监控井,上游监测频次1次/年,下游及厂区内监测频次2次/年。在厂区重点影响区按规范要求布置土壤监测点,监测频次表层样每年一次、深层样每3年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理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氯乙酸、苯酚钠、氢氧化钠)、实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废抹布、三效蒸发废盐、清罐沉渣、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216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碳酸钠废包装袋统一清****填埋场处置;生活****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拉运。 5.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厂界噪声分别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
| 项目名称 | **区**(G312至甘临交界处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9日 |
| 建设地点 | **区 | ||
| 建设单位 | ****环境局**分局 | 环评编制单位 | **绿****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项目,主要对**G312桥至****区和**县交界处及**河入**口段(**河桥)河道进行治理,共计18.8km。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岸6.65km,采用格宾石笼护岸;修复生态湿地1处,位于**河与**交界处,面积6.58万m2,通过土方填挖、基底修复、种植水生植物等恢复自然湿地,利用植物的拦截、吸附、吸收等作用,净化河道水体;对河滩地进行修复,面积15.55万m2,主要对原有河滩土质通过换填等方式进行相应改良,促进生物群落发育,为鸟类提供自然生境;构建生态缓冲带67.69万m2,主要通过种植林木、地被植物等以改善局部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4806.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3.12%。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集约布设施工场地,合理控制临时占地规模,严格限定施工范围,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时序。项目****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施工时,****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不得擅自修筑任何设施。****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乌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排污、倾废,禁止设置取(弃)土场、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料场等,且不得弃置、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土石渣。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夜间施工,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阻隔等因素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水土保持相关要求,选取当地易成活物种,因地制宜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2.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取临时环保厕所进行收集处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活动须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分段设置围堰;工程不得取用地表水,严禁在现有河道内修建构筑物、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和堆土场,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污染物,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河道水体的影响,施工期按要求向水质监管部门完成报备工作。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从源头防****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土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定时对各场地、道路洒水抑尘;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进出车辆须经冲洗后方可出场;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等防尘抑尘措施,严禁沿途洒落,防止扬尘逸散。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分类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等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前剥离的表土应拉运至临时堆料场集中堆存,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利用。 | ||
| 项目名称 | **马场四场供水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9日 |
| 建设地点 | **县**马场四场 | ||
| 建设单位 | ****服务站 | 环评编制单位 | **经纬****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项目,位于**县**马场四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总长28.24km的输水管线、**1座净水厂,以及配套建设各类建筑物48座。其中,农业供水管线长14.95km,灌溉水源取自**县**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输水管道(取水点桩号17+527.16),管线****煤矿公路,由西向东北方向敷设,止于**马场四场灌溉用一干渠,并通过现有的一干渠一支渠与二干渠实现连通;生活供水管线长13.29km,****水库****水库供水管网(取水点桩号7+326.00),****煤矿供水管道,供水通过外管道重力自流方****净水厂。项目总投资6722.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集约布设施工场地,合理控制临时占地规模,严格限定施工范围,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时序。项目部分输水管线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草原,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同时遵守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剥离表土采取分区堆放并苫盖、定期洒水养护、防沙防冲刷,管沟开挖实行分段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保护原有土壤结构与草种库。优化施工便道布设,尽量减少对地表的切割与扰动,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回铺表土,开展天然牧草地植被修复,恢复草地原生生态及放牧功能。优化施工时序,采取分段开挖方式,最大限度缩短农田和草地裸露时间。每段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平整土地、回覆表土,并修复田间垄沟及灌溉设施,全面恢复永久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和草地生态功能。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夜间施工,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最大限度降低噪声、阻隔等因素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因地制宜选取当地易成活物种,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建立专职生态巡护制度,配备专人对输水管道沿线开展常态化、定期巡护。同时,在管道沿线设置永久性生态保护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机械进入管段周边的生态敏感区域,防止人为活动对原生植被造成损毁,并避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堆土,采取加高篷布、密闭或全覆盖等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定时对各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回填与平整。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等防尘抑尘措施,严禁沿途洒落,防止扬尘逸散。加强机械设备与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技术工况,坚决杜绝设备及车辆“带病作业”。 3.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水和生活洗漱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工程沿线洒水降尘。运营期,项目**一座日处理能力为70m3/d的净水厂,采用“管式静态混合器+管式絮凝反应器+竖流式沉淀器+石英砂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净水滤池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污泥上清液,排入回水调节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净水厂内设置环保厕所一座,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选择工艺先进、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就近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期,管道敷设过程****净水厂设备的外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运营期,净水厂产生的栅渣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污泥经回水调节池自然沉淀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处置;废滤料经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 ||
| 项目名称 | **州昌明****公司矿山开采破碎加工及产能提升项目(选矿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9日 |
| 建设地点 | **市肃**祁丰乡 |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经纬****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项目,位于**市肃**祁丰乡,总占地面积约10.6659hm2。项目拟建场址利用原肃******公司铁选厂场址,原铁选厂已于2015年关闭,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原有建构筑物全部拆除**。项****铁矿石原矿6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筛分车间、主厂房、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取水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主要产品为硫铁精矿、赤铁精矿和磁铁精矿。项目总投资22609.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2.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4%。项目已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截至2026年3月已建成破碎车间、筛分车间、主厂房等基础建设,已完成办公楼、试化室、餐厅等建筑物主体框架。****环境局肃南分局于2026年3月13日以张环(肃)罚告〔2026〕1号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进行处罚。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采取物料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路面硬化、车辆密闭、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对施工车辆配置防散落装备,加盖毡布等防尘降尘措施,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运营期原矿堆场设置长120m、高6m的防风抑尘网,并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原矿受料仓进料口设置为半封闭式进料口,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对进料口进行洒水抑尘;破碎系统与筛分系统之间的物料流转采用胶带输送机,并设置全封闭廊道;运输车辆采用防尘网遮盖,严禁超载,防止撒漏;破碎机、振动筛等主要产尘设备产生粉尘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标准限值要求。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食堂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冬季供暖采用电锅炉,不得设置燃煤设施。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泼洒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泼洒降尘。运营期,选矿工程产生选矿废水、试化室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回水池收集处理后,满足《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GB/T 33815-2017)中表1和表2规定的回用要求,回用选矿生产,不外排。锅炉废水、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冬季无法回用时排至回水池回用于生产,回用时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与防治,在厂区下游设置1眼地下水污染监控井,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监测报告存档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工业园****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矿尾矿、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和废收尘布袋、球磨机产生的废衬板和废钢球、废矿物油、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回水池沉淀底泥等。其中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在机修车间设置1座1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选矿尾渣经高效浓密机和盘式过滤机处理后通过皮带机送至尾矿车间,尾矿由汽车运至**,作为采矿工程井下采空区填充材料使用。除尘器收尘灰经灰斗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使用;废旧收尘布袋定期更换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产过程中球磨机产生的废衬板和废钢球,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后再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工业园****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定期清理;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回水池沉淀过程中产生的沉淀底泥返回选矿工序循环利用。本项目属****铁矿配套选矿工程,尾矿用于矿山井下充填,不设置尾矿库,选矿工程须在采矿工程环保手续齐全且建成投产后方能运行,否则不得生产。待项目投产后,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固体废物性质鉴定单位,对本项目产生的浮选尾矿渣进行规范鉴定,若鉴**果确认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尾矿可直接用于矿山采空区充填;若鉴**果确认为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充填活动前应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要求,开展环境本底调查,按相关标准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点评估对地下水、地表水及周边土壤的环境污染风险,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充填或回填活动结束后,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开展长期监测,监测频次至少每年1次。 5.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的生态保护原则,通过采取优化工程布置、强化施工管理、统筹布设临时工程、合理控制临时占地规模、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建立生态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生态恢复等措施来减少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