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2701711/2026-18126 | 成文日期: | 2026-06-08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6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28
传 真:0535-****12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盈孚****公司盈孚海洋生物水产品加工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6】019号 | 2026年6月8日 |
审批意见:海环报告表【2026】019号
**盈孚****公司盈孚海洋生物水产品加工项目(改扩建)位于海****工业园区海翔东路3号,地理坐标为:E121.350°,N36.746°。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调整产品类别和产能,增加烤鱿鱼制品、鱿鱼串、鱼片、虾滑、鱼罐头、虾罐头、鱿鱼罐头的生产,减少速冻鱿鱼制品、速冻虾制品的产能,同时拆除原有4t/h生物质锅炉,新上1台10t/h生物质锅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证明(项目代码:****),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现有项目存在的自行监测方案不完善、采样平台、排放口、标识等建设不规范、危废间建设不符合规定等主要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整改,在未落实整改到位以前,不得投产运营。
2、按照雨污分流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为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等,因减少速冻鱿鱼制品、速冻虾制品,未增加污水排放量,****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25)一级标准要求,由原排水口排入四**。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进行烟气处理,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应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的监控。锅炉投料斗设置三面围挡,燃料的投料和贮存均在封闭式环境中进行,锅炉灰渣(炉渣、除尘灰)采用封闭结构的刮板式输送进行输送,密闭存放,灰渣外运过程中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袋装运输,并设置苫盖措施,淀粉搅拌工序密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车间通风,及时对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洗,对废料做到即产即清以减轻车间恶臭,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排放事故发生。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养护、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灰渣、污泥、尿素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制水设备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抹布、机油等废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6、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认真落实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各项措施,避免发生“跑、冒、滴、漏”,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列各类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和污染事故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备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8、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设置专职环保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水产品加工工业》(HJ 1109-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等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做好监测记录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纪录,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9、须严格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做到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10、严格落实****分配该项目总量控指标(HYZL(2026)006号),将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3t/a、0.44t/a、1.428t/a以内,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11、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环保和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加强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开展隐患排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有关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安全管理,对受委托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运营和检维修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二、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