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除尘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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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09

项目名称 废气除尘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万石镇黄土寺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勇
联系人 陈勇 联系电话 137****7900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03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了更好的进行废气收集,我公司投资30万元,对公司原有产污设施以及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5台中频炉、2台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米高排放筒DA001排放;2台抛丸机、7台磨砂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5处理后经15米高排放筒DA001排放;10台制芯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6处理后经15米高排放筒DA001排放;1台混砂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米高排放筒DA002排放;1台落砂机、1台粘土砂造型设备、一组浇注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TA003处理后经15米高排放筒DA003排放;1台落砂机、1台混砂机、1台粘土砂造型设备、一组浇注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后经15米高排放筒DA004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5台中频炉、 2台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装置TA001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 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2台抛丸机、7台磨砂机产 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装置TA005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 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1台混砂机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装置TA002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 DA002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1台落砂机、1台粘土砂造 型设备、一组浇注区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装置TA003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 DA003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1台落砂机、1台混砂机、 1台粘土砂造型设备、一组 浇注区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装置TA004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 DA004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10台制芯机产 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装置TA006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 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布袋除尘装置定期收集的粉尘、更换的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厂房隔声
承诺:**** 陈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8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