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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官塘镇元房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市******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官塘镇元房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批准官塘镇元房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项目建设方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603-445102-20-01-51312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官塘镇元房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官塘镇元房村区域实施整体改造提升,主要包括:(一)拆除清理各类老旧设施,完成场地清表约2492.58㎡及破损墙体清洗;(二)实施墙面翻新工程约1191.24㎡,包含仿砖墙面铺设、墙面抹灰与窗框线条涂装;(三)铺设混凝土路面约2961.62㎡,同步进行雨水管网提升;(四)改造人行道透水砖约113.4㎡并开展土方清淤,配套翻新钢栏杆,新装64套路灯及宣传栏;(五)开展绿化提升工程,进行乔木移植、草皮铺设,打造绿地景观并完善绿化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47.06万元,其中:工程费119.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1万元、预备费7.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4年典型村培育资金(奖补部分)(第一批)安排解决100万元,缺额部分由村自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接文后,项目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路基宽度应控制在8米内;涉及地下埋设的,应以不改变原地类现状为原则,填埋后应按施工前原状恢复;如有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应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具备开工条件时,方可开工建设。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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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局、****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估算金额低于规定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