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市水稻二化螟性信息素诱控技术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 09: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市水稻二化螟性信息素诱控技术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市水稻二化螟性信息素诱控技术示范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二化螟诱捕器4.8万个、诱芯6.4万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6)《****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①****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标书代写
3.7.本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0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0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标一室(D5,D7)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3.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建国路2083号
联系方式:0435-****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广场B8A栋-24层
联系方式:0431-****3099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初审: 李斌
复审: 张廷宇
终审: 程国栋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