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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府函〔2026〕 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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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
第****号建议的复函
杨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华兴场镇转盘,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第****号)收悉。感谢您对我镇道路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我镇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转盘位于省道与县道交汇处,道路产权归属区交通主管部门。拆除环岛、路面改造属区交通运输委管护范畴,信号灯采******局交管支队负责,因该项目也不属于乡镇自建市政工程,立项、资金、施工审批权限均在区级单位。
二、现阶段暂无法实施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权限不在镇级。该路段为省县道干线,改造工程需由区交通运输委、区**局统筹,我镇无立项审批权限。二是镇级财政无专项建设资金,无法自筹开展改造。三是多部门审批流程复杂,需纳入区级项目盘子统一申报,短期内难以落地。
三、现阶段应急管控措施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我镇已落实临时安防举措:一是在转盘路口完善减速提示牌、爆闪警示灯、道口标线及停车让行标识;二是在逢赶集、车流高峰时段,****大队、****中心****社区)干部定点劝导交通,压降事故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镇将持续将该改造项目纳入年度重点民生诉求,正式行文上报区交通运输委、区**局,争取纳入区级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项目库;紧盯区级项目申报及资金统筹动态,待上级资金下达、方案敲定后,第一时间配合推进转盘拆除与红绿灯安装工作;同时常态化排查路口隐患,动态完善临时安防设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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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刘顺华,联系方式:182****8986,邮政编码:402570;
联系人:程春辉,联系方式:136****1523,邮政编码:40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