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听证规定》及《******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21号)要求,****拟开展**县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现就调整成果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7月9日下午15:00 准时召开,会议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发布通知。
二、听证地点
****大会议室。
三、听证举办机构
****
四、听证代表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县有关职能部门、****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日期起至2026年6月23日15:00前工作日期间,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下载并填写《听证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或前往****耕保股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职业及与听证事项相关利害关系简要说明等资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以便资格审核;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 / 机构证明材料及法人相关信息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听证会申请人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会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
联系地址:****
咨询电话:0377-****1396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熟悉征地工作有关情况,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内容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3.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4.听证代表须保守国家秘密,举办机构提供的材料或发放的其他相关材料仅供听证会使用,会后收回。
5.请参会代表提前10分钟进入听证会场。
特此公告
附件:**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申请表.docx
****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