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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旅游环线(新四中北路东延伸段建设项目)地灾危险性评估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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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1102MB020********080790 |
| 投资额(¥9,731元) |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 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 ¥30000.0 - ¥ |
| 含税包干价 |
|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道路红线长约316米,宽约30米,另包含施工放坡范围,完成本项目地灾危险性评估(包括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现状评估和综合评估,对建设项目用地适宜性作出评价)。 |
| 2(个工作日) |
| 15(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 无 |
| 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规定的洽谈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业绩、人员、资质等以下投标资料(提供2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对中标人 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 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应具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6、业绩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材料;本业绩需提供 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即:合同、中标通知书)。7、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进 行洽谈。前来洽谈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 单位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并参会(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
| 随机抽取 |
| 财政性资金 |
| 2026-06-12 10:30:00 |
| 线上选取 |
| 2026-06-12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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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