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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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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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张经审字〔2025〕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已建成的51处停车场进行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建设,改造车位共计1345个,安装106台充电箱变、1172台充电桩、全新储能电池,配套安装定制充电平台、照明、监控、消防设施等;实施T接点至箱变架空线路、箱变至充电桩间的电缆工程。2.1.3建设地点:******开发区。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7月10日,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6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31日。2.1.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1.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5 09:00至2026-06-11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cn/zbtbfwpt/index)、**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进行“盲评”。7.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向****、****提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地址:****开发区**西大街12号九鼎写字楼1号楼423室,联系人:苏英凤,联系电话:0313-****088;****,地址:**市高新区****路81号天人名仕乐居商住小区15号楼3层,联系人:于伟强,联系电话:181****99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改革局 电话:0313-****619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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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由于招标公告中关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录入错误,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6年6月5日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6月9日。 2、原公告内容: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为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标书代写 3、原公告内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5 09:00至 2026-06-11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更正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5 09:00至 2026-06-15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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